推普的有關(guān)辦報素材:關(guān)于推廣普通話
報告指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明確規(guī)定“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”,這充分說明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。
報告說,五十年代確定的“大力提倡、重點推行、逐步普及”的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是正確的,今后仍然適用。但是,形勢變化了,推廣普通話工作要有新的進展,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也必須作些調(diào)整。重點應當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,在普及方面應當更加積極一些。在本世紀內(nèi),我們應該努力做到:第一,各極各類學校采用普通話教學,普通話成為教學語言。第二,各級各類機關(guān)進行工作時一般使用普通話,普通話成為工作語言。第三,廣播(包括縣以上的廣播臺、站)、電視、電影、話劇使用普通話,普通話成為宣傳語言。第四,不同方言區(qū)的人在公共場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話,普通話成為交際語言。
推普的手抄報圖
報告認為,普通話標準只有一個,就是“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,以北方話為基礎(chǔ)方言,以典范的現(xiàn)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(guī)范”。但是考慮到不同地區(qū)、不同部門、不同行業(yè)、不同學校、不同年齡等情況,從實際出發(fā),具體要求可以不同。初步設(shè)想,可以分為以下三級:第一級是會說相當標準的普通話,語音、詞匯、語法很少差錯。第二級是會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,方音不太重,詞匯、語法較少差錯。第三級是會說一般的普通話,不同方言區(qū)的人能夠聽懂。
這些要求不僅適用于南方方言復雜的地區(qū),也適用于北方方言區(qū)。北方方言區(qū)也要推廣普通話。
推廣普通話,除了繼續(xù)注意語音規(guī)范以外,還要注意詞匯規(guī)范和詞匯教學。
各級各類學校,以及與群眾接觸面較廣的部門仍然是推廣普通話的重點。在新的形勢下,大中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,也應該列為重點。
報告指出:推廣普通話并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,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,以利社會交際。